关于举办“奋进新征程 运动促健康”2025年全国社会体育指导员网络交流展示大赛的通知
2025-04-2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处、体总秘书处),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增强广大群众的体育健身意识,推动全民健身事业蓬勃发展,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和中国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定于5月1日至9月30日在线上举办“奋进新征程 运动促健康”2025年全国社会体育指导员网络交流展示大赛。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奋进新征程运动促健康
全民健身与全运同行
奉献服务健康快乐
二、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中国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
三、承办单位
海南省全民健身运动协会
海南省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
海南省健美操协会
海南省健身气功协会
四、比赛时间
本次网络展示大赛分为三期进行,比赛日程安排如下:
第一期健身操舞类:5月1日-6月30日
第二期武术气功类:7月1日-8月30日
第三期民族民俗类:8月1日-9月30日
五、展示平台
中国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视频号、抖音号。
六、比赛形式
网络视频大赛
七、比赛项目
(一)比赛设规定套路与自选套路。
规定套路视频可在中国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及“社会体育指导”APP浏览学习。
(二)比赛项目内容及赛程安排
第一期:健身操舞类
参赛项目:健身操(舞)、健身秧歌(鼓)等。
视频提交:5月1日-20日
展示评审:6月10日-20日
成绩公布:6月29日-30日
参赛套路:
1.规定套路(任选其一)
2025年全国社会体育指导员推广示范套路:《海那边桃花开》《健身街舞》《古韵醉东方》《幸福秧歌》《花千树》《桃花红杏花白》《欢迎你来新疆》
2.自选套路
除上述规定套路外的其他套路及参赛队自行编创、选编或改编套路。
第二期:武术气功类
参赛项目:传统武术、太极拳/剑/扇/伞、健身气功等。
视频提交:6月1日-20日
展示评审:7月10日-20日
成绩公布:7月29日-30日
参赛套路:
1.规定套路(任选其一)
2025年全国社会体育指导员推广示范套路:太极剑《我的祖国》、太极箫《我的祖国》
2.自选套路
除上述规定套路外的其他套路及参赛队自行编创、选编或改编套路。
第三期:民族民俗类
参赛项目:柔力球、彩带龙等。
视频提交:8月1日-20日
展示评审:9月10日-20日
成绩公布:9月29日-30日
参赛套路:
1.规定套路(任选其一)
2025年全国社会体育指导员推广示范套路:柔力球《天地龙鳞》、彩带龙《龙舞华夏》、彩带龙《中国龙》
2.自选套路
除上述规定套路外的其他套路及参赛队自行编创、选编或改编套路。
八、参加办法
(一)组队要求
1.各代表队以社区街道、社会团体(协会)、健身站点等为单位组队参赛。
2.社会体育指导员年龄须为1955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者。
3.集体项目每项8-12人,每人最多报名参加2个项目(规定套路1项、自选套路1项)。
(二)视频要求
1.参赛视频需要清晰、连贯、完整,全套动作拍摄为一个完整视频。参赛视频须正面横屏拍摄,固定机位,中间不得剪辑。
2.所有参赛视频请勿添加片头、水印、队名等信息,视频格式为MP4或AVI或RMVB格式。
3.参赛视频音乐时长要求为3分30秒至4分30秒。
4.参赛视频文件命名格式:“参赛套路名称+人数+队名+负责人姓名+电话”。
5.参赛视频中不能包含有违背社会公德或违反法律法规的图文影像内容。一经发现,主办方有权取消该队参赛资格。
(三)其他
1.比赛主办方不承担因参赛作品导致的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2.比赛主办方充分尊重选手参赛作品版权,获奖作品使用权、版权归主办方和参赛队共同所有。九、比赛办法参照最新版全国社会体育指导员交流展示大会《评审规则》执行。
十、奖励办法
(一)参加全部三期比赛的组队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电子证书。
(二)每项分别设一、二等奖,比例为每项目参加队数50%、50%,获奖团队颁发电子证书,每项目获得第一名的队伍颁发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实施30周年纪念章。
(三)每期网络投票评选,按票数排名前30名的队伍,颁发“最佳人气奖”电子证书。
(四)每期每项目的冠军队伍,可应邀参加2025年全国社会体育指导员交流展示大会线下展示活动,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及相关事宜以大会通知为准。
十一、报名
各代表队须于每期比赛报名截止时间前,将参赛视频按照格式要求命名后发送组委会邮箱:1486756219@qq.com。
为确保获奖证书信息的准确性,请各代表队认真核实参赛人员信息,然后添加联系人微信,加入比赛微信群确认报名是否成功,报名成功后参赛人员信息不得修改。
联 系 人:吴佩锦
联系电话:13138991515
微 信:jiangjiangei0765
十二、经费
(一)本次比赛免费报名,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
(二)每期每项目应邀参加2025年全国社会体育指导员交流展示大会线下展示活动的冠军队伍,全部费用自理。
十三、评审
技术人员(仲裁、技术代表、评审员等)由主办单位根据需要选聘。
十四、仲裁委员会
依照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
中国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
2025年4月18日